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16年度)》的要求,第九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工作即将开始。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
(一)进站满4个月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申请人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好的成效。发展潜力大,在站其间的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三)申请特别资助的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并能反映申请人当前科研能力及良好发展前景。
(四)申请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新意。
(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 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引进的优秀留学人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 带头人后备人才。
(六)已经获得过特别资助或正在申报第59批面上资助的博士后不得申报。
(七)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的派出人员在未结束派出工作前不可申请。已结束国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可以申请。
(八)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二.申报程序
(1)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在线上传,并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纸质申请书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2)3月10日将纸质《申请书》1份及科研成果纸质证明材料2套报学校审核。科研证明材料不可网上传输。
三、报送地点:办公楼424房间
联 系 人:武老师